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不一致的宗地 如何合并登记?

来源:胶东在线  作者:  2022-04-08 16:25:42
A+A- |举报纠错

  胶东在线4月8日讯2022年3月30日,烟台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了一笔科研用地合并的业务,并根据上级规定,结合评估报告,进行加权计算得出合并后宗地的终止日期,仅用22分钟便为企业办理完此宗地合并。

图片3

  “以往合并宗地终止日期确定为最近的终止日期,这样能做到合并之后新宗地终止日期的统一。但这样部分宗地的终止日期就被提前了,也就是缩短了这部分宗地的使用年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的价值。”烟台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解释道, “为保障不损害宗地权利人利益和收益,我们通常建议权利人将近的终止日期的宗地使用期限延长与远日期宗地一致,这样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与相应税款,又影响了企业短期的流动资金。”

  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山东省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交易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土地合并时,涉及剩余出让年限不一致的,可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出统一的剩余出让年限,也可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补缴一定年限土地出让金后按相应年限登记。”

  根据上级规定,开发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会同土地、规划及建设等单位在满足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权利人同意的前提条件下,对申请合并的宗地各项指标进行评估与调整,调整用途、容积率、面积,并加权计算土地使用期限,高效便捷为申请企业办理此宗地合并,获得了企业大力赞许。

扫一扫,用手机看新闻!
初审:张羽涵
复审:刘雪平
终审:杨淑华
相关新闻
推荐楼盘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