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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苑小区物业私自砍伐树木,望查处

2022-05-17 08:58 来源:胶东在线 字号:【字号: 打印本页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57848的网友留言建议:芝罘区上林苑小区物业私自砍伐小区内大量树木,至今已砍几十棵,小区内业主抗议无效,望执法部门过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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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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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根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树木花草的,处以赔偿费1至3倍的罚款;

  (二)擅自修剪树木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擅自修剪造成树木死亡的,处以树木赔偿费3至5倍的罚款;

  (三)擅自砍伐树木的,处以树木赔偿费3至5倍的罚款;

  (四)砍伐、擅自移植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的,处以每株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损坏绿化设施的,处以赔偿费1至3倍的罚款。

初审:王紫萱
复审:刘雪平
终审:杨淑华

主办单位:烟台市物业行业党委 烟台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胶东在线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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