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99303的网友留言咨询:长时间不居住的房子物业费要全交还是交多少比例?
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建设局对此回复:您好,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减收;办理空置的程序和具体减收比例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规定,但收取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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