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9月8日讯(记者高苗 通讯员李宝林 刘洪春)为深入推进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标准,加强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实施工作,近日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多测合一”工作座谈会,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于和平,烟台市地理信息中心主任赵杰,测绘和地理信息科科长孙乐林出席会议。与会的五十余家“多测合一”名录库入库测绘单位的负责人听取了《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试行)》政策的解读,并在会议上进行了座谈交流,这意味着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全面启动。
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19〕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和测绘类中介机构服务效能,精简测绘环节,优化服务流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人防办研究制定了《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管理办法》适用于烟台市本级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包括财政投融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及国家、省级审批权限的项目。
《管理办法》明确了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规划放线测量、竣工勘验测绘、房产测绘(房产预测绘、房产实测绘)、地下管线竣工测量、人防工程竣工测量等的一般规定、操作要求和成果提报,是测绘机构在本市从事“多测合一”测绘服务必须遵循的技术标准。
座谈会上同时下发了《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试行)》文件。这将为深入推进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测绘服务市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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