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应具备这些条件

来源:胶东在线  作者:  2021-04-25 15:44:39
A+A- |举报纠错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04653的网友留言咨询:我于2020年11月和我对象一起购买了首套房,签完合同后不久他意外去世,现将购房合同改为我和孩子共有。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能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对此回复:您好!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信用良好。

  (4)自筹资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5)借款申请人是购房人,购买家庭的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

  (6)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及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7)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贷款申请。

  若您符合上述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我市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支持!

扫一扫,用手机看新闻!
[ 责任编辑: 张羽涵 ]
相关新闻
推荐楼盘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