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

来源:胶东在线  作者:  2021-06-04 15: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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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11612的网友留言咨询:领导,请问金埠家园棚改安置房,房票的钱全额上缴后,另外自己还需缴纳几十万房款才够。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无预售许可证,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对此回复:您好,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请您按照“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指南”准备提取以下材料。

  一.办理条件

  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差价款发票载明日期三年之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限取一次。

  二.申请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备注

  1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授权及承诺书》此表可在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打印

  2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或所购拆迁安置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3购房差价款发票若开具的全款发票,需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

  4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簿仅产权人配偶提取时需要

  5银行卡1.仅单位未采集职工银行账户信息的需要;2.限提取人本人的I类借记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光大、恒丰、交通七家银行之一)

  6提取身份证明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办理;或由公积金中心系统登记的单位经办人持经办人身份证办理;配偶、父母或子女受提取申请人委托代办的,应提供双方身份证及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申请提取人需填写《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授权及承诺书》委托栏相关内容;单位经办人、配偶、父母或子女之外的提取受托人代办的,应提供双方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申请材料未经说明均为原件。提取申请人可以出示授权码等方式,以电子证照替代申请材料中的实体证照。

  三.提取额度

  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差价款金额。

  四.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五.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官网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烟台一手通、爱山东APP)。

  六.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2.审核:受理机构依据规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可现场审核的,当场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对不能现场审核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提取申请人。

  七.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八.受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机构 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莱山区银海路4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D区住房公积金服务区政策6669261

  业务6669257

  芝罘管理部芝罘区南大街9号金都大厦17楼2118906

  开发区管理部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政务服务中心B座2楼6377113

  莱山管理部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金贸中心16楼6715758

  福山管理部福山区县府街196号2139888

  牟平管理部牟平区正阳路368号政务中心2楼4227084

  长岛管理部长岛县乐园大街130号建行3楼3212102

  高新区管理部高新区创业大厦政务服务中心2楼6922064

  莱阳分中心莱阳市旌旗西路400号7232603

  海阳分中心海阳市海阳路14号建行2楼3107705

  栖霞分中心栖霞市山城路63号建行4楼3375568

  龙口分中心龙口市东城区府东二路299#广电大厦10层8537880

  蓬莱分中心蓬莱市登州路108号3355355

  莱州分中心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2170909

  招远分中心招远市初山路107号8225550

  九.住房公积金电话咨询热线:12329

  十.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gjj.yantai.gov.cn/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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